时间:2024-01-11 09:15:54
《乔煜姜晚》拯救书荒了,本书是姜晓书写的一本都市小说,作者姜晓把人的内心深处发掘的淋漓尽致,身为读者看着也是比较虐心,一起期待乔煜姜晚结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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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煜给我打电话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点。
公司的事情很多,我经常忙到很晚都没有回去。
胃部传来阵阵痛意,药就在手里,还没来的及吞进去,电话就响了。
接起电话,乔煜的语气很焦急。
“晚晚出了车祸,在医院,你抓紧去一趟。”
我忍着痛意点头,“好,我马上去。”
“对了,晚晚还小,怕疼,你去的时候给她带一颗糖,在我办公室的抽屉里,她最爱的大白兔奶糖。”
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,我抿了抿干涩的唇,依旧什么都没问。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“我在赶回来的路上,大约凌晨五点到,你在医院别走,照顾好晚晚。”
这通电话,乔煜一共只说了三句话。
句句不提我,句句都是姜晚。
可是,明明我才是他结婚五年的妻子。
......
姜晚的确出了车祸,我赶到的时候,她正跟自己的经纪人发着火。
“有没有搞错?我的脚崴了,明天还怎么参加试镜?”
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碍,只是脚崴了。
看见我来了,她将手中剥好的橘子皮扔在了地上。
“沈经理来了?”
“你怎么样?”
我走过去,从口袋里拿出那颗大白兔奶糖,递给她,“乔煜让我给你的,他在回来的路上。”
“真的?”
姜晚从我手上拿走那颗糖,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。
“我就知道乔煜不会不管我。”
我默不作声的望着她,她的脚,似乎也没什么事。
就只是这样而已,乔煜都要赶回来。
眼眶微微酸涩,我走到门边,拿出扫把,将地上的橘子皮扫干净了。
医生说她没事,不需要观察,可她偏要留下来。
姜晚躺在床上,肆无忌惮的指挥着我。
“我要吃面条,你去买。”
“我要吃烤红薯。”
“好渴,我要喝水。”
......
我就这样照顾了姜晚一整个晚上,她闹到大半夜才睡去。
我趴在桌子上将就了一晚上。
乔煜来的时候,天还没亮。
我睡眠浅,一点动静便会醒。
看见他,本想打招呼,他却冲我摇头。
我点头,没有再说话。
乔煜小心翼翼的走到姜晚的床边,心疼的摸了摸她的脸。
“她怎么样?”
他的声音很低,生怕吵醒了她。
“没事,只是崴了脚。”
我打了个哈欠,“乔煜,没事的话,我先走了。”
“帮我把医生都叫过来,替她做个全面检查。”
“现在?”
我不解,天都还没亮。
“对,现在。”
医生来的时候,天微微亮。
我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没吃东西,胃又开始痛。
眼看着一群医生围在姜晚的床边,我抬手,无力的拉了拉乔煜的衣角。
“我可不可以先回去?”
“嗯。”
乔煜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我,让我自己先走。
我咬牙,捂着胃部,一步步抬脚离开了病房。
可我没走,我来到了二楼,找那个一直给我看病的医生。
看见我,医生的脸色并不好。
“你又熬夜了?”
医生给我做了检查,摇摇头:“建议你,早点住院治疗,别再拖了。”
“我的药吃完了医生,能不能再给我开点?”
“乔太太,我不明白,为什么一定不肯治疗呢?”
“反正都活不了多久了,反正我活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任何的意义。”
我冲他笑笑,嘴唇一片惨白。
离开医院后,我将医生开给我续命的药小心的收进包里。
然后一个人走到江边的公园坐了坐。
今天天气好,有很多年轻人在晨跑,还有一些老爷爷老奶奶在打太极。
我坐在椅子上,静静的望着他们,很是羡慕。
突然,一只小狗跑过来,围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。
它的主人想拽它走,它却一直不肯。
我听说过,小狗能闻出癌症病人身上特殊的味道。
它大概是知道,我得了癌症,快要死了,所以才一直闻吧。
以前我跟乔煜也养过一条小狗,我给它取名字叫小不点。
它是个马尔济斯,很小一只。
乔煜很喜欢狗,我们结婚的那年,他去买了一只。
结婚纪念日的时候,他把那只小狗送给我做生日礼物。
小不点很喜欢看电视,我经常抱着它窝在沙发上看电视。
我一直以为,乔煜是爱我的,就算不爱我,迟早有一天会接受我。
不然,他怎么会连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记得?
可是后来,姜晚出现了。
他是乔煜的白月光,也是乔煜的初恋。
她光鲜亮丽的出现在机场,出现在电视上的那一刻,乔煜的理智全都没了。
姜晚回来的那天,我查出了胃癌。
医生说出了三个月的定律,他说我不做治疗的话,很快就会死,可能活不过三个月。
我拿着报告去乔煜的办公室找他,却听见他们的谈话。
姜晚扑进乔煜怀里,几乎是痛哭流涕。
“我爱你,我回来了,可你为什么不要我?你为什么要跟别人结婚?”
乔煜搂着她,“我跟沈知念结婚,只是为了报复你,我答应你,我会跟她离婚。”
乔煜说到做到,第二天,我刚从床上起来,就看见了放在桌上的离婚协议书。
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跟我离婚,甚至连个理由都没有。
“签了吧,这个别墅我留给你,我名下的财产,分你一半。”
“小不点呢?”
我没有理会他,弯腰去找小不点。
这几年,乔煜不在家的时候,都是小不点陪我睡觉的。
早上起来看不到它,我觉得好孤单。
“送走了。”
我愣了愣,怀疑我听错了。
“什么?”
“我说,那条狗,我送走了。”
乔煜抬高了音量,“晚晚对狗毛过敏。”
“她对狗毛过敏,你就要送走我的狗?”
我觉得挺可笑的,明明嘴角上扬着,可是泪水却顺着脸颊掉下来了。
我眨了眨眼睛,努力平复情绪。
“乔煜,那是我养了五年的狗,就算是个畜生,我养了五年,也有感情了!你怎么能连问都不问,就送走我的狗?”
“姜晚,那条狗是我送你的,我有处理它的权力。”
乔煜将他西装上口袋的笔扔到我面前,“签字吧,别让我难做。”
我拿着那只笔,迟迟没有签字。
“能不能,再给我一点时间?我可以什么都不要。”
再给我三个月,乔煜,我只需要三个月。
而以后的三十年,甚至是六十年,都是你跟姜晚的。
乔煜没有拒绝我,“你何必呢?”
“只要你答应我,我做什么都行。”
“晚晚会不高兴。”
“她要我做什么,也都行。”
我卑微到了尘埃里,只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是我爱了整整十年的男人。
生命的最后一刻,我还是想陪着他。
“好,我只给你三个月,九十天,一天不多,一天不少。”
“谢谢。”
我拉着他的胳膊,“小不点呢?”
“送人了,会过的很好,你放心吧。”
乔煜扯开我的手,头也不回的离开。
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,缓缓瘫坐在了地上。
好,送人吧。
反正我活不久了,小不点跟着我,迟早有一天也会被送走的。
长痛,不如短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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